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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刑事律师:犯罪未遂如何判

admin11个月前 (07-01)刑事辩护239

  厦门刑事律师:犯罪未遂如何判

  一般来说,犯罪行为在生活中仍然是一种更常见的现象,在犯罪中有不同的犯罪形式,包括犯罪未遂,对犯罪未遂,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我们必须知道如何判断犯罪未遂?厦门刑事律师——何宏财为您介绍以下问题:

  一、如何判断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考,二是适当宽大处罚,即可以比较既遂犯的轻大处罚或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有必要确定犯罪未遂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的特点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作为犯罪的具体要素。

  实施行为的起点: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始是实施行为的起点。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出发:主观上,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实施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主客观统一反映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认定犯罪的实施提供了一般标准。厦门刑事律师

  实施犯罪的共同特征:

  (1)犯罪行为已与直接对象接触,或接近直接对象。例如,用刀瞄准受害者。

  (2)开始犯罪是一种可以直接导致犯罪结果的行为。比如向受害者开枪。

  (3)实施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对象的行为。

  2、犯罪不成功,是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犯罪的所有要素。

  结果犯罪,刑法规定明确规定,以某些物质犯罪结果作为犯罪组成的对象要素的结果犯罪,应当以法定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成功的标志。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规定明确规定,以完成某些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为犯罪成功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罪的刑法规定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罪,以是否造成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成功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厦门刑事律师

  3、犯罪失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无法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有质量和数量的特点:

  (1)从本质上讲,只有违背犯罪分子初衷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数量上看,违反犯罪分子初衷的原因必须足以阻止犯罪分子继续犯罪。因此,一些犯罪分子遇到了一些轻微的障碍,如在抢劫中遇到熟人,在强奸中由于受害人的要求,犯罪分子中止了犯罪,应视为自动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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