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首页 > 刑事辩护 > 正文内容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

admin3年前 (2023-03-24)刑事辩护1154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查核实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有下列权利:

  1.可以查阅、摘录、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件和技术鉴定材料。刑事案件的诉讼文件主要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书、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书、搜查证书、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以及提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件;技术鉴定材料主要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记录和鉴定结论的文件。因此,刑事案件的诉讼文件和技术鉴定材料反映了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一些主要证据,是律师了解和掌握案件的重要依据。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录、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件和技术鉴定材料,律师以外的其他辩护人可以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录、复制上述材料。

  2.可以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见面和交流。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为了更好地为嫌疑人行使辩护权,辩护人有必要向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嫌疑人被逮捕、拘留的,辩护人有权与嫌疑人见面或者交流,以了解案件。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见面、交流,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见面、交流。

  审查起诉的内容

  3.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这是新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的一项重要权利。在过去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律师可以为被告人收集证据,证据只能由司法机关在侦查等活动中收集,极大地限制了律师的辩护活动,不利于报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加强控辩双方在法庭审判活动中的作用的同时,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和收集证据,是刑事诉讼辩护制度的重要改革。根据法律规定,该权利只能由辩护律师行使,其他辩护人无权,具体有三个内容:

  首先,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收集有关材料,即律师收集证据材料有前提,必须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未经证人或者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律师不能强制要求证人或者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与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明显不同。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具有法律强制性,即除询问外,还可以使用搜查、扣押等强制性方法,律师不能使用法律规定的搜查、扣押等强制性方法。

  二是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许可,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三,当辩护律师在上述情况下仍不能取得相关证据材料时,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取证。对此,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律师只有申请权。人民检察院是否收集、取证,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收集、取证的,由人民检察院收集、取证,而不是律师。你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盐城律师法律平台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oaiseo.net/?id=99

标签: 刑事辩护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厦门刑事律师,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厦门刑事律师,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是一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犯罪分子采用暴力等手段来伤害他人,被害人轻则构成轻伤,重则构成重伤甚至死亡,我国刑法专门设立故意伤害罪及其刑罚,来打击犯罪分子。  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

厦门刑事律师:完善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原则和思路

  厦门刑事律师:完善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原则和思路  现行刑罚制度的缺陷和不足是完善刑罚制度的基本逻辑起点。因此,现行刑罚制度的完善主要体现在促进刑种、刑序、配刑的合理性上。刑罚制度完善的根本决定因素...

刑事律师:刑事案件的小常识

  在所有的刑事案件当中,可能大多数的人对于刑事案件的一些小常识并不是特别了解,那么我们在进行实际刑事律师案件了解的过程当中,可能也都有自己的一些想法,刑事律师究竟怎么样?关于这些案件小常识大家一定要...

破坏公共电信设施法律法规

  破坏公共电信设施法律法规  基本案情:  2014年4月13日,在杨某贤的要求下,被告蒋某业携带了一套短信群发设备(又称“伪”)。厦门刑事律师——何宏财为您介绍以下问题:该设备可直接向移动通信用户...

刑事诉讼的权利和责任:贯穿侦查、审判至判决的细致剖析

  刑事诉讼是法治国家公正体系的基石,涵盖了犯罪调查、起诉、审判、判决及可能的上诉过程。在这一序列动作中,确保每个环节的法律程序得到尊重是接近司法公正的关键。本文旨在深入解析刑事诉讼的每个步骤,以及在...

最高法院首次明确法院调查非法证据程序

  最高法院首次明确法院调查非法证据程序  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的《非法证据排除条例》强调,“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语证据应当排除,不能作为定...

盐城刑事律师电话

盐城刑事律师电话:1385106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