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首页 > 刑事辩护 > 正文内容

厦门刑事律师:失职罪的量刑标准

admin2年前 (2023-06-09)刑事辩护837

  厦门刑事律师:失职罪的量刑标准

  在法律中,职务授权代表一种信任利益。如果行为失职,就会破坏信任利益。厦门刑事律师——何宏财为您介绍以下问题:因此,为了保护这种信任利益,法律规定了失职。那么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失职量刑标准:国有公司、企业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而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厦门刑事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阻碍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和其他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等灾害时,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国有电信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电信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厦门刑事律师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和参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公司和企业人员的解释》 根据国有公司和企业人员的理论,国有公司和企业被任命为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的公务人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厦门刑事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oaiseo.net/?id=137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厦门刑事律师:酒驾被拘役一个月能从轻吗

  厦门刑事律师:酒驾被拘役一个月能从轻吗  一、醉驾被拘役一个月能从轻吗?厦门刑事律师——何宏财为您介绍以下问题:  可以。醉驾拘役判处一个月,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于缓刑。根据规定,一般缓刑的适...

一次危险的跨国网络诈骗:从取保候审到刑事辩护的法律探索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李强(化名)正在北京的一家咖啡馆里,安静地喝着咖啡。他是一位普通的IT工程师,过着平凡的生活。然而,几天前的一通电话,却将他的生活推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电话那头的声音清晰而冷...

权力与正义的天平:一步步走过刑事诉讼的法律迷宫

  在法治的轨迹中,刑事诉讼是维护社会秩序、惩处犯罪与保护公民权利的关键过程。涉及广泛的程序和原则,刑事诉讼如同一道道涵门,严格把守着通向公正裁决的渠道。本文将全面揭示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对每个步骤进...

从误解到真相:一起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之路

  在刑事案件的辩护过程中,有些案件看似简单,却往往因为一些细节而变得复杂。作为律师,我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件——罪名明确,证据确凿,但背后却隐藏着更多的故事。今天,我想分享一件真实的案件,这不仅是一场...

浅谈缓刑的执行情况

  浅谈缓刑的执行情况  近年来,缓刑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如何加强缓刑执行,更好地发挥缓刑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功能,作者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了一些意见。  (一)缓刑执行中存...

厦门刑事律师,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厦门刑事律师,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是一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犯罪分子采用暴力等手段来伤害他人,被害人轻则构成轻伤,重则构成重伤甚至死亡,我国刑法专门设立故意伤害罪及其刑罚,来打击犯罪分子。  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厦门刑事律师电话

厦门刑事律师,厦门取保候审律师:1875022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