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首页 > 刑事辩护 > 正文内容

厦门刑事律师,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admin4年前 (2021-12-04)刑事辩护1446

  故意伤害罪是一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犯罪分子采用暴力等手段来伤害他人,被害人轻则构成轻伤,重则构成重伤甚至死亡,我国刑法专门设立故意伤害罪及其刑罚,来打击犯罪分子。

  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3、主体要件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主观要件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

  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二、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三、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身体健康权是我们每个人都享有的最基本权利之一,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如果犯罪分子对任何人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结果,就应当追究其形刑事责任。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依法决定量刑标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盐城律师法律平台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oaiseo.net/?id=48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昆明刑事辩护律师-昆明凌云律师事务所有哪些出名律师

1、昆明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有哪些2.昆明**的刑事律师有哪些?咨询郭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执业于云南省**律师事务所八千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犯罪各个阶段的辩护工作,具有专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

刑事辩护中的程序辩护

  刑事辩护中的程序辩护  在刑事诉讼中,加强和完善程序性辩护对保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部门的行为,维护诉讼程序的地位和意义具有重要意义。  辩护是刑事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刑事被告人作为权利,...

从误解到真相:一起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之路

  在刑事案件的辩护过程中,有些案件看似简单,却往往因为一些细节而变得复杂。作为律师,我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件——罪名明确,证据确凿,但背后却隐藏着更多的故事。今天,我想分享一件真实的案件,这不仅是一场...

商家威胁顾客会受到什么惩罚

  商家威胁顾客会受到什么惩罚  近日,济南喜悦整形医院女老板殴打威胁客户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厦门刑事律师——何宏财为您介绍以下问题: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8日通报,9月7日下午,依法传唤女...

厦门刑事律师:犯罪未遂如何判

  厦门刑事律师:犯罪未遂如何判  一般来说,犯罪行为在生活中仍然是一种更常见的现象,在犯罪中有不同的犯罪形式,包括犯罪未遂,对犯罪未遂,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我们必须知道如何判断犯罪未遂?厦门刑事...

2021网络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

  网络诈骗犯罪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

盐城刑事律师电话

盐城刑事律师电话:1385106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