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首页 > 刑事辩护 > 正文内容

对死刑案件的申诉由什么法院处理

admin4年前 (2022-03-05)刑事辩护1689

  一、对死刑案件的申诉由什么法院处理

  1、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五条。

  二、什么是申诉

  1、所谓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申诉作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在司法实践中占有很大比重,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中最经常和最主要的方面,也是司法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个重要途径。

  2、申诉是国家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不同于上诉。首先,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但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是否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司法机关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时,才能开始审判监督程序。其次,上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但申诉则不相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最后,上诉有法定期限限制;申诉则没有期限限制。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交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当然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审查报告,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盐城律师法律平台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oaiseo.net/?id=64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羁押期限

  羁押期限  羁押是司法机关在最终判决前对犯罪嫌疑人的暂时关押法对羁押期限的规定。  羁押是司法机关在最终判决前对犯罪嫌疑人的暂时拘留。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后果...

厦门刑事律师:群众扭送要不要传唤证

  厦门刑事律师:群众扭送要不要传唤证  传唤的目的是使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进行调查,非法嫌疑人来到公安机关,不需要使用传唤证传唤,警方可以直接依法查询,但需要在查询记录中说明犯罪...

刑事辩护战线上的博弈:量刑原则、自首立功与网络犯罪的处理

  在当前的社会中,刑事司法体系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不仅仅是惩罚犯罪,还包括了避免冤假错案和促进罪犯改造的多重目的。为了保证这一体系的高效和公正,刑事辩护从案件的最初阶段起,就成了尤为重要的一环。...

最高法院首次明确法院调查非法证据程序

  最高法院首次明确法院调查非法证据程序  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的《非法证据排除条例》强调,“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语证据应当排除,不能作为定...

提高有期徒刑最高刑期的规定

  提高有期徒刑最高刑期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期为20年。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犯罪的数量不断增加。团伙犯罪和一人犯数罪和严重犯罪不断增加。这与...

厦门刑事律师:犯罪未遂如何判

  厦门刑事律师:犯罪未遂如何判  一般来说,犯罪行为在生活中仍然是一种更常见的现象,在犯罪中有不同的犯罪形式,包括犯罪未遂,对犯罪未遂,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我们必须知道如何判断犯罪未遂?厦门刑事...

盐城刑事律师电话

盐城刑事律师电话:1385106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