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首页 > 刑事辩护 > 正文内容

厦门刑事律师:群众扭送要不要传唤证

admin3年前 (2023-04-12)刑事辩护1615

  厦门刑事律师:群众扭送要不要传唤证

  传唤的目的是使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进行调查,非法嫌疑人来到公安机关,不需要使用传唤证传唤,警方可以直接依法查询,但需要在查询记录中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和具体时间。厦门刑事律师——何宏财为您介绍以下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处罚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但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嫌疑人家属不知道自己在公安机关接受了调查,应当按照传唤的要求通知被转移、自首的违法嫌疑人家属。

  厦门刑事律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将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传唤至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指定地点或者其住所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明,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字、按指纹。

  犯罪嫌疑人到达案件后,应当在传唤证上填写案件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于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出示工作证后,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讯问记录中应注明犯罪嫌疑人到达案件的方式,并注明到达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件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届满,未作出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留、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

  在刑事诉讼中,传唤主要用于公安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讯问案件的措施,不是强制性的。但是,为了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传唤措施必须经过相关批准,否则就是非法传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盐城律师法律平台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oaiseo.net/?id=114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厦门刑事律师:辩护词不是本案起因人写的可以吗

  厦门刑事律师:辩护词不是本案起因人写的可以吗  一、辩护词不是本案起因人写的可以吗?  这也是一种合理的行为。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

厦门刑事律师: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规定

  厦门刑事律师: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规定  一、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处...

鉴定结论与专家证言的区别

  鉴定结论与专家证言的区别  由于法律渊源和法律传统的不同,不同国家对证据的具体规定有或大或小的差异。例如,英美法律制度和大陆法律制度对鉴定人和鉴定结论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英美法律制度将鉴定人称为专...

探讨建立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

  探讨建立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  建立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可以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限制法官对案件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实体和程序的公平性。量刑建议制度的建立应从哪些方面进行?  量刑建议制度是检察...

厦门刑事律师:数罪并罚执行中关于刑期的规定

  厦门刑事律师:数罪并罚执行中关于刑期的规定  刑法对每一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对刑法罪名进行了解读,厦门刑事律师——何宏财主要介绍了刑法中的罪名解读。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

刑事诉讼的权利和责任:贯穿侦查、审判至判决的细致剖析

  刑事诉讼是法治国家公正体系的基石,涵盖了犯罪调查、起诉、审判、判决及可能的上诉过程。在这一序列动作中,确保每个环节的法律程序得到尊重是接近司法公正的关键。本文旨在深入解析刑事诉讼的每个步骤,以及在...

盐城刑事律师电话

盐城刑事律师电话:1385106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