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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援助发展研究报告

admin1年前 (2023-03-13)刑事辩护446

  法律援助制度是一个法律保障制度,旨在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是一个“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热心工程。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20年的发展。

  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下,2017年,我国法律援助立法政策、制度建设和学术理论研究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为了充分了解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洞察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进一步改革的方向,我们现在总结整理一下我国法律援助过去一年的发展情况。

  建立立法政策和制度

  2017年,司法部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迅速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其中,就法律援助制度而言,司法部和有关部委先后发布了三份关于法律援助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发挥主要作用

  2017年2月17日,司法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意见》从五个方面对促进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认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有效提高律师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创新律师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保障”。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丰富法律援助形式。

  为了促进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意见》要求,“省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当地法律援助需求、律师数量和分布情况,明确律师承担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努力使律师通过各种形式普遍公平地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将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作为重要的评估依据,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评估中进行检查和评估。鼓励有行业影响力的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

  有效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意见》要求制定相关法律援助质量标准,加强服务标准建设,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指派案件时,要“综合考虑律师资格、专业特长、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意愿等因素,确定律师办案,严格要求无期徒刑、死刑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

  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意见》鼓励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机制;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复杂案件处理机制、异地合作机制和沟通合作机制。同时,要求律师资源短缺地区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通过对口支持、志愿服务、购买服务等方式得到提升。

  完善相关的保障制度。

  《意见》要求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资金保障、教育培训、政策引导,加强办案支持,完善相关行业激励措施。

  (二)值班律师制度

  值班律师制度是当前认罪从宽制度改革的基本配套措施之一。值班律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供即时、初步的服务,具有覆盖面广、服务方便等优点。与传统的法律援助形式相比,值班律师制度受到改革者的青睐,因为它可以投入更少的司法资源,使更多的个人获得初步的基本法律服务。

  2017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执勤律师工作的意见》,旨在积极响应司法改革的实际需要,规范执勤律师制度建设。《意见》共十条,对执勤律师的设置、工作职责、选拔方式、执勤方式、禁止性规定、组织实施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其中,关于值班律师的职责,《意见》第二条规定了五项法律职责:1。回答法律咨询。2.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并提交申请材料。3.在认罪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并对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值班律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017年,全国共办理了130.7万多起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了超过838万的法律咨询。

  全国90%以上的地方将法律援助业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4个省(区、市)设立了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2017年,全国法律援助资金总额达到23.5亿元,增长11.3%。

  截至2017年底,除西藏外,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以来,各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共咨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26.4万余人,并提交3.6万份法律援助申请。

  (三)刑事辩护全覆盖

  2017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旨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刑事辩护权,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

  根据《办法》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提供辩护。因此,刑事辩护全覆盖的第一层意义是,在普通程序中,法律援助不再局限于刑事诉讼法第34条和第267条规定的五种法定情形,而是涵盖所有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

  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等地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期一年。

  (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与法律援助立法

  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所有公民都可以公平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平等机会,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

  2017年8月21日,司法部引发《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工作思路、任务措施、运营模式、工作保障等关键问题。为落实《规划》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指导地方规范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

  为了促进法律援助立法工作,司法部召开了法律援助立法座谈会,邀请专家、律师和地方法律援助人员代表共同研究法律援助立法工作,讨论修改草案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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