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案子像突如其来的雷声,震得人措手不及。我当律师这些年,2024年那起取保候审的案子,总让我觉得像一场没预料到的戏。主角是个叫小磊的年轻人,22岁,刚从技校毕业,在汽修厂干活。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没挂断的通话,会把他卷进一场故意伤害案的风波,差点断送他的自由。这故事里有青春的轻率,也有法律的冷硬,读来让人既揪心又松口气。
开端:通话的疏忽
小磊在汽修厂当学徒,干活麻利,爱跟工友开玩笑。那天是2024年夏末的一个晚上,他下班后骑车回家,给朋友打了个电话,聊着厂里的八卦。聊到一半,车胎扎了,他骂了句脏话,随手把手机塞进兜里,以为挂了就去修车。可通话没断,麦克风录下了他和路边一个陌生人的争执。那人挑衅,小磊回嘴:“你再逼逼我揍你!”纯属气话,没真动手。
第二天,附近有个家伙被打成轻伤,报警说听到小磊的声音。警察查到通话记录,那句“揍你”成了证据,认定他威胁伤人。小磊傻了眼,站在修车厂:“我连人都没碰,怎么就犯罪了?”
危机:从学徒到嫌疑人
小磊被拘留时,手还沾着机油。他跟警察喊冤:“我就是吵了两句,没打人!”可证据不饶人:通话录音有他的威胁,受伤的人指认声音像他。《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怀疑,小磊和别人合伙伤人,录音是“预谋”。
我接手这案子时,他已经被关了四天。姐姐找到我,眼泪汪汪地说:“他老实得连架都没打过!”我翻卷宗,心里直犯嘀咕。录音听着吓人,可小磊没动手,这案子得靠取保候审争取时间查真相。
交锋:取保的拉锯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措施,适用可能判三年以下的嫌疑人。我先找办案民警,摊开情况:小磊没前科,录音是气话,伤情和他的争执没关联。民警皱眉:“录音威胁那么狠,谁信他没动手?”我递上小磊的工资单和工友证词,反问:“他下班累得要死,哪来的时间打人?”
我又找小磊,问那天的事。他低头说:“那人骂我,我气不过,嘴上硬了点。”我调了路边监控,他和那人吵完就走了,没动手。我还拉来修车厂老板,证明小磊当晚修车到深夜。我写了份取保申请,连夜交给检察院。
检察院拖了三天,说要再查。我急了,直接找领导沟通:“这案子拖下去,他工作都没了!”这话有点冒险,但管用。几天后,取保批下来,小磊被放了。
高潮:真相的曙光
小磊回家那天,天空飘着雨。他站在厂门口,姐姐抱着他哭。我没停,查监控查到真凶,是另一个路人,和小磊的争执无关。检察院看证据,决定不起诉。小磊后来跟我说,拘留所那几天,他觉得自己完了,连修车都不敢想。
我问他:“以后还嘴硬吗?”他苦笑:“不敢了,一句话差点毁了我。”
尾声:玩笑的代价与法律的底线
小磊后来还是干汽修,听说每次打电话,都多看一眼挂没挂。我想起这案子,总觉得取保候审像根绳子,把小磊从坑里拉出来。法律是严肃的,故意伤害得有“主观故意”,可现实里,一个气话,可能让年轻人撞上它的硬边。
这故事没英雄,只有个学徒,在生活的夹缝里,靠着点真相和运气,逃过了牢狱。我做律师,最怕无辜者背锅,最庆幸能拉人一把。小磊还在修车,听说每次吵嘴,都先憋一口气,怕再惹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