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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发的短信与取保候审的转机:从无心失误到法庭边缘的挣扎

admin5个月前 (08-05)取保候审329

  有些案子像街头突如其来的暴雨,猝不及防却让人无处可躲。我当律师这些年,2024年那起取保候审的案子,总让我觉得像一出意料之外的戏。主角是个叫小程的年轻人,29岁,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调度员,平时忙得像个陀螺。他怎么也没想到,一条错发的短信??? 短信,会把他卷进一场故意伤害案的风波,差点断送他的自由。这故事里有职场的粗心,也有法律的冷硬,读来让人既揪心又松口气。

  开端:短信的失误

  小程每天在电脑前敲单子,手机不离手,处理货运订单。那天是2024年秋天的下午,他忙着协调司机,给一个客户发短信确认送货时间。可手指一滑,错把一条和朋友的玩笑短信发给了客户:“不付尾款小心我找人收拾你!”小程发完没当回事,以为客户会懂是玩笑。

  没想到,客户报警,说收到威胁短信,怀疑小程策划伤害。警察查到短信内容,时间与客户当晚被打的事件吻合。小程傻了眼,站在办公室:“我就是开玩笑,怎么就犯罪了?”

  危机:从调度员到嫌疑人

  小程被拘留时,手还攥着手机。他跟警察喊冤:“我没打人,就是发错了!”可证据不饶人:短信记录清清楚楚,客户被打成轻伤。《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检方认定,小程的短信是“威胁证据”,涉嫌策划伤害。

  我接手这案子时,他已经被关了三天。姐姐找到我,眼泪汪汪地说:“他老实得连架都没打过!”我翻卷宗,心里直犯嘀咕。短信看着吓人,可小程没动手,这案子得靠取保候审争取时间查真相。

  交锋:取保的拉锯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措施,适用于可能判三年以下的嫌疑人。我先找民警,说明情况:小程无前科,短信是误发,与伤害无关。民警冷笑:“威胁短信还叫误会?”我递上小程的聊天记录,反问:“他忙着调度,哪有时间打人?”

  我又找小程,问那天的事。他低头说:“我发错人了,马上道歉了。”我调了手机记录,显示他立刻发了澄清短信,可客户没提。我还拉来同事作证,小程当晚在公司加班。我写了份取保申请,连夜交给检察院。

  检察院拖了两天,说要再查。我急了,直接找领导沟通:“这案子拖下去,他工作都没了!”这话有点冒险,但管用。几天后,取保批下来,小程被放了。

  高潮:真相的曙光

  小程回家那天,天空阴沉沉的。他站在公司门口,姐姐抱着他哭。我没停,查监控找到真凶,是客户的前同事,与小程无关。检察院看证据,决定不起诉。小程后来跟我说,拘留所那几天,他觉得自己完了,连工作都不敢想。

  我问他:“以后还乱发短信吗?”他苦笑:“再也不敢了。”

  尾声:失误的代价与法律的底线

  小程后来继续做调度员,听说每次发短信都多看一眼收件人。我想起这案子,总觉得取保候审像根救命绳,把小程从深坑拉出来。法律是严肃的,故意伤害得有“主观故意”,可现实里,一条错发的短信,可能让年轻人撞上它的硬边。

  这故事没英雄,只有个普通人,在职场的夹缝里,靠着点真相和运气,逃过了牢狱。我做律师,最怕无辜者背锅,最庆幸能拉人一把。小程还在调度,听说每次发消息,都多检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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